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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责发生制
二、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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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会计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
【知识点】会计(记账)基础
会计(记账)基础
(一)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1.权责发生制的定义: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它是以收入、费用是否发生而不是以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记账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两个凡是:
(1)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例如:
销售款未收: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应收账款。
预收销货款:不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预收账款。
应付借款利息: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预提费用。
预付下期租金:不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待摊费用。
【例题·多选题】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列各项应确认为本月费用的有( )。
A.本月支付的下半年房屋租金
B.本月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C.本月支付以前已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D.年初已支付,分摊计入本月的报刊订阅费
【例题·判断题】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要求,收入的归属期间应是创造收入的会计期间,费用的归属期间应是费用所服务的会计期间。( )
【例题·判断题】谨慎性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例题·多选题】下列( )科目的设置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A.应付账款
B.预付账款
C.应收账款
D.预收账款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凡属于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归属于本期,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本期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未支付款项的费用,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例题·判断题】我国企业应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比较
比较项目 |
权责发生制 |
收付实现制 |
别称 |
应收应付制 |
实收实付制、现金制 |
收入 |
取得收款权力的时间 |
实际收到的时间 |
费用 |
产生付款义务的时间 |
实际支付的时间 |
优点 |
利润合理准确 |
核算简单 |
缺点 |
核算麻烦 |
利润不准确 |
适用范围 |
营利性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营利业务) |
非营利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非营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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