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21日16:30前致电: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83816805,纪委、监察处办公室—83823079 关于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招收 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拟分配深圳研究院专业硕士招生指标20个,现有指标余额18个,优先考虑会计硕士专业考生申请。 2.达到我校会计硕士复试线(总分210分,单科国家线),参加复试后未被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拟录取考生,可申请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本周五)中午12点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申请表或递送纸质申请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该项目申请资格。学校将从提出申请考生中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顺次确定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项目拟录取考生名单。 3.确认为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项目拟录取考生名单中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深圳研究院签订三方协议,最终获得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项目拟录取资格。签订三方协议截止时间为4月17日(本周日)中午12点整。考生如在外地不能及时来校签约者,可书面(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签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协议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该项目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相应名额考生。 4.三方协议签订地点、联系方式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 0791-83816805。 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联系方式: 电话:0755-33105578,33105577,13823567521(赵老师) 邮箱:jcszedu@qq.com 三方协议签订地点: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楼207室) 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3日 关于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整体安排,现就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招生事宜 根据校党委2015年第7次会议精神,为加快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研究院)的建设,推动我校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我校专业学位指标中拟划拨20个指标用于深圳研究院招收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考生(深圳授课,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根据情况灵活调整两专业具体招生分配指标。招生指标不计入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深圳研究院现有符合工商管理硕士报考条件上线生源3人(广东户籍),剩余指标17个,优先考虑接收会计硕士考生申请。 1.复试分数线: (1)会计硕士:总分210分,单科国家线; (2)工商管理硕士:总分、单科国家线。 2.调剂原则 (1)会计硕士:参加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复试考生,未被学院拟录取者,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2)工商管理硕士: 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上线考生,经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后,未被学院拟录取者,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②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一志愿上线考生,经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后,未被学院拟录取者,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③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未进入相关专业复试线,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考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二、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事宜 1.复试分数线: (1)国际商务硕士:总分、单科国家线; (2)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总分、单科国家线; (3)会计硕士:总分210分,单科国家线。 2.调剂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安排,我校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中单列3个招生指标用于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九江授课,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拟分配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会计硕士三个专业各1个招生指标,指标不计入国际经贸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国际商务硕士由九江学院自行组织外校志愿生源进行调剂(均由我校组织复试工作),会计硕士调剂参加我校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复试考生,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三、其他事宜 1.符合调剂、拟录取条件,申请深圳研究院、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调剂考生,两项目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如后期学校调整指标分配,追加一志愿学院专业招生指标,两项目拟录取名单考生不再参与一志愿学院专业追加指标的顺次递补排名和拟录取工作。 2.深圳研究院 (1)收费标准:暂定三年七万元整。 (2)培养方式:在职培养,周末或节假日上课,一个月集中授课一至二次,每次二天。学制暂定为三年。 (3)住宿:住宿条件为四人间和二人间,费用为每人每月1000—1200元。住宿为自愿选择,考生也可自行安排。 (4)学习期间内深圳研究院将会协******生安排实习或就业机会,工资待遇为2500—4000元/月(与各实习单位具体协商),考生也可自行寻找实习或就业机会。毕业后深圳研究院将帮******生推荐工作,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 (5)有意向考生,请下载调剂表填好后发至jcszedu@qq.com。 3.九江学院 考生可与九江学院咨询联系相关事宜。 4.联系方式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 0791-83816805。 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联系方式: 电话:0755-33105578,33105577,13823567521(赵老师) 邮箱:jcszedu@qq.com 九江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37989 邮箱:1064532@163.com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