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的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领导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职责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硕士学位点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具体职责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二、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说明:专业硕士招生计划尚处于动态调整中。招生计划的动态调整情况将及时通过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橱窗公告栏发布。
三、学院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和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对合格的考生按不同学位点的初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位点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
2、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且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名额不足时,学院相关专业、学位点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不同学科(专业)分数线的要求。
四、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比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120%左右掌握。
2、复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
(1)复试科目与权重
(2)专业课笔试的组织及实施
①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组织专门人员命题,并做出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命题范围严格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执行。
②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笔试的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执行。
③学院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笔试方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④专业课笔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等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长统一保管。开考前交由监考教师组织实施考试。专业课笔试的监考教师应不少于2人。
⑤笔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交回复试专家组,由复试专家组长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流水式集体阅卷,每位阅卷教师均应在试卷上规定的位置签字。
⑥复试专家组长和所有参与专业课笔试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的教师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专业综合面试的组织及实施
①专业综合面试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面试内容主要包括: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B.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C.专业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E.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F.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G.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H.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②专业综合面试每一面试小组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5人,应配备秘书至少1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小组的专家遴选应符合《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③面试过程中,对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由考生即席回答。复试专家根据面试评分表的要求独立评定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
④每一面试专家实行实名制打分,以算术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对汇总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表,面试专家组全体专家应现场对成绩表逐一签字确认。
⑤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可以根据本学科(专业点)的具体情况,提前准备足量的专业综合面试题目,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综合面试题目,并由考生即席回答。复试专家可以在抽取题目的基础上补充提出问题。补充提问的回答情况应纳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⑥专业综合面试题目由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组长统一保管,在面试开始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⑦复试专家组秘书应对专家所提问题及考生的回答情况逐一作出详细记录。经秘书、全体复试专家、专家组长签字后交学院工作小组存查。
(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及实施
①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严格按《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执行。
听力的基本要求是:能够听懂教师的一般日常生活会话问题,听懂涉及本专业或具体内容的话题。
口语的基本要求是:能就熟悉的生活话题进行流利的会话,且能将会话或问题进行下去,能就有关专业或具体内容进行简单的阐述或表达,意思表达完整。
②不单独集中组织听力考试内容。考试采取教师与考生(单独)面谈形式,主要通过话题问答与交流等方式评定听说考试成绩。
③口语考试不安排考生提前抽签并就话题内容做事先准备,要生进入现场后,由教师现场决定话题内容,考生即席回答或表述。
④考试过程中,教师重点考察考生基本会话策略、情感表达、观点态度、阐述内容及表达方式和礼貌原则。
⑤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家应不少于2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部分40分,口语部分60分。具体评分标准按《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⑥每一考生的考试结束,复试专家必须现场及时评分,填写成绩记录单,并签字确认。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⑦考试结束后,教师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及时上交口语试题、考试成绩等相关资料。
⑧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不对任何考生成绩作出解释、咨询、查分或解答,不向任何人或单位就考试情况进行宣传或解释。
⑨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背景调查两部分内容。具体比例见本实施细则“复试科目与权重”的相关规定。
3、复试成绩的评定
汇总合成的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组成,并须经全体专家逐一签字确认(汇总合成的最终复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2
(2)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5+(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1+背景调查成绩×0.1)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2
4、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及总成绩的评定
(1)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加权求和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原始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原始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4)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原始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0.5
(5)各学位点原始初试成绩折算所得商数均保留至百分位。百分位后的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学院各学科(专业)按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加分政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各学科(专业)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学院各学科(专业)对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在生源紧张的学科(专业),可以分批组织复试。每批复试成绩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五、破格复试
根据学院《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学院各学科(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工作
学院各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1、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调剂
学院各学科(专业)接受普通计划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为:
(1)符合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硕士有报考年限限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2个专业。
2、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基本程序为: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各学科(专业)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各学科(专业)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6)各学科(专业)向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通过复试调剂的考生接收待录取通知。
七、加试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内容为2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各学科(专业)加试的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执行。
3、加试工作在复试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考场由各学科(专业)硕士点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报学院工作小组备案。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加试考试的命题、组织及实施等参见复试专业课笔试管理的相关要求,监考老师应不少于2人。
八、复试工作管理及工作流程
1、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实施细则,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制定本学科(专业)硕士点复试工作安排,报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2、对学校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的复试实施细则通过学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
3、由院长主持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对本学院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做好培训纪要,并按要求报学校研究生院。
4、各学科(专业)硕士点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调剂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并通过电话等方式进一步通知和确认。
5、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打印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所有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名单,由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签字,交学院工作小组汇总。专家组按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复试专家组签字后,于复试前交学院工作小组。
6、学院工作小组于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及橱窗公告栏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信息,并于各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复试前,将本学院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名单(由复试专家组签字)及复试名单(由复试专家组签字)报学校研究生院。
7、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点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复试考生出示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将考生上述材料与依据电子数据打印的书面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对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初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对丢失初试准考证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并签字后交存。
8、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本实施细则和各学科(专业)学位点的具体安排参加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口语测试。
9、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点复试专家组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完成复试成绩评定工作,按择优原则确定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并签字,将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材料交学院工作小组。
10、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点根据考生具体情况,与考生互动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相应操作。
11、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点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于复试当天通知考生。
12、确定通过复试考生名单。按学校确定的规则和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由复试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13、公示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工作小组对学院各学位点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学校确定的规则和内容执行。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将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置待录取状态,并要求考生现场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待录取”。
14、发放政审表及体检表。学院各学位点对拟录取并同意被录取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发放政审表及体检表。
政审表由考生带回原单位进行政审(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由其毕业学校的学院学工部门进行政审;考生为往届毕业生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政审;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体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地点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北方工业大学正门西侧200米路北)。
15、复试结束后,学院各学位点应按规定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复试材料。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点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学院各学位点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若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动,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提前及时进行公告,并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十、复试工作纪律
1、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
2、学院各学位点复试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3、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含专业课笔试、加试的监考教师和专家组秘书等)必须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有关的任何工作。
4、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签订《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承诺书》,明确相关责任,尽保密职责。
5、学院各学位点参与复试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的教师应签署《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在命题结束后,交学院工作小组。
6、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名单、专业课笔试命题及阅卷、面试试题等应尽保密的信息及资料,除按程序报送外,对外一律保密。
7、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工作小组严格按《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实行信息公开,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实行监督监察机制。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按国家和《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处理。
2、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对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的专题培训、专业课笔试(加试)考场、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的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申诉接待电话:010-88803523;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子信箱: 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二、其他
1、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规定如有不符,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请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10-88803980。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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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PAcc考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