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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2016年MPAcc(会计硕士)复试工作管理细则

时间: 1970-01-01 08:00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与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一人兼任复试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其应主动回避,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

 

2、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学院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将着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复试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各复试小组要统一复试尺度,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需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

 

二、 复试的基本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学术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招收的经济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是:总分大于300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6、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7、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门。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总分:45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综合测试,满分300分,面试要有充足的时间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综合测试由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学风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阳光的心态、良好的交流能力等。

 

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应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应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

 

复试成绩(4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MBA、会计硕士考生除外)。

 

MBA复试成绩(300分)=政治理论笔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会计硕士复试成绩(350分)=政治理论笔试(50分)+会计综合(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在确定针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工作意向、科研成果、职业规划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的有关规定
   1、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推免生除外)

 

2、由外校调入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根据我院的情况,我院决定除MBA外,不接受外校生源的调剂,MBA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的非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3、实行考生—导师双向选择。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对学科、研究方向的认识,实行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六、复试的其它问题
  1、复试工作的程序、规定、办法,以及反映录取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含录像、录音)学院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保存1年)。

 

2、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

 

3、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对本单位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研究生秘书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2016317

 

序号

拟复试专业代码

拟复试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成绩

学位类型

5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15

石力

244

专业型

5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66

邵晔

239

专业型

5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53

邓天乐

239

专业型

5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56

蔡芸

237

专业型

5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33

徐傲

237

专业型

5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79

张宇宸

237

专业型

5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55

蔡秋霞

236

专业型

6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14

杨晓亚

236

专业型

6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41

张力凡

235

专业型

6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54

郑雷鸣

235

专业型

6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09

冯嘉琪

235

专业型

6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07

程先旺

235

专业型

6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04

丁婕

234

专业型

6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73

陈冲

233

专业型

6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85

张栋

233

专业型

6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76

仇阳

233

专业型

6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03

徐怡洁

232

专业型

7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05

许宁

231

专业型

7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14

殷朦晨

231

专业型

7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89

刘天岑

231

专业型

7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27

王筱雨

231

专业型

7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62

陈曦

230

专业型

7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24

王心贝

230

专业型

7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49

奚凤

230

专业型

7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45

刘鹏飞

229

专业型

7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88

李丹妮

228

专业型

7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57

周嘉浩

228

专业型

8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13

顾奚超

228

专业型

8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74

水源

228

专业型

8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84

叶凯

228

专业型

8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87

戴庭月

228

专业型

8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48

戴刘敏

228

专业型

8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56

钟莹瑶

227

专业型

8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24

祁珂

227

专业型

8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96

吕梦瑶

226

专业型

8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53

黄冬梅

226

专业型

8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20

徐志威

226

专业型

9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36

吕正洁

226

专业型

9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58

万玉华

226

专业型

9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42

曹学鹏

225

专业型

9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95

陆超凡

225

专业型

9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05

钱嘉琪

225

专业型

9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07

秦晓燕

225

专业型

9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28

张遇晓

225

专业型

9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30

王佳

225

专业型

9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71

吴佳奇

225

专业型

9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76

徐慧

224

专业型

10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35

李欣

224

专业型

10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98

罗月

223

专业型

10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02

缪颖妲

223

专业型

10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21

王怀艳

223

专业型

10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60

朱奇来

223

专业型

10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82

方晓萱

223

专业型

10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92

邹强

223

专业型

10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23

吴桐

222

专业型

10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70

凡星楠

222

专业型

10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32

谢玮

222

专业型

11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46

刘倩一

222

专业型

11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80

李慧

222

专业型

11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00

沈晓彤

221

专业型

11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77

杨文卿

220

专业型

11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61

钱文涛

220

专业型

11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82

汪蕾

220

专业型

11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067

曾云

220

专业型

11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05

陈淼

220

专业型

11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17

张晓茜

220

专业型

11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70

张姝

220

专业型

12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02

崔倩玉

219

专业型

12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49

刘雨函

219

专业型

122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64

胡飞燕

219

专业型

123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74

葛祥

218

专业型

124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785

姜苏婷

218

专业型

125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810

邵丽

218

专业型

126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4921

何凯

218

专业型

127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46

刘畅

218

专业型

128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164

陈倍佳

218

专业型

129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15

叶小燕

218

专业型

130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243

谷峪

218

专业型

131

125300

会计硕士

102856250215346

谭杰梅

218

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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