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6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MPAcc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资格
(1)按照我校2016年拟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划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专业学位(MPAcc),且初试总分在18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4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成绩在10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以学校复试公告为准)。
(2)复试开始前一日成功提交复试申请表。
我校本次招收MPACC分为脱产与非脱产两种学习形式。考生在复试后根据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脱产与非脱产选择,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网站通知。
二、报到和相关材料提交
考生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到我校阳光校区行政楼1楼阶梯教室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后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3月21日下午1:30,考生携带《复试表》及缴费凭证到会计学院(阳光校区7号楼422室)报到。报到时每位考生须提交:(1)初试准考证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5)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登记照2张(背面注上姓名);(6)填写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邮寄详细地址。
已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在材料审核地点凭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现场打印通过科目的成绩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与专业相关认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均使用A4纸型。若发现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程序
(一)笔试
所有考生于3月23日上午9:00凭身份证原件及《复试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政治课笔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占35%)、财务管理(占30%)、管理会计(占20%)和成本会计(占15%),考试大纲参见我院网站《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MPACC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政治课笔试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会计学》和《财务报表分析》两门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 | 时间(3月23日) | 地点 |
专业课 | 9:00—11:00 | 阳光校区07-T102 |
政治课 | 11:20—11:50 | 阳光校区07-T102 |
(二)面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于3月24日下午1:00凭复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分两个环节进行,分别为综合能力(60分)、英语能力(20分)考核环节。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政治课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复试成绩的及格线为100分。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仅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需提供原始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可考虑优先录取。
复试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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