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校本部统考生、金融专硕、会计专硕、深圳、威海、南科大)
根据校研院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组织
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执行,由院研究生培训部负责落实。
(1)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强
副组长:薛小龙
成 员:张莉,马涛,叶华
秘 书:徐蕾,郭文轩
联系电话:86414016
(2)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鞠晓峰
副组长:孙垠
成 员:王春霞、朱洪文、蓝华、黄欣卓
监督电话:86414040
二、复试资格线
根据学校研院发[2016]4号文件规定,结合生源情况,管理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为确定如下。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 | 四科总分 | 政治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经济学[02]、管理学[12]、金融专业硕士[0251] | 350 | 55 | 80 | 85 |
联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为:
学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会计专业硕士[1253] | 210 | 60 | 120 |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2)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各科内容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指导)。
笔试安排在
(3)面试的基本要求: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面试将按照结构化考核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为
四、录取工作办法
(1)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有关精神,考生最后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三者之和,在各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同一学科笔试科目不同时,按照两门笔试科目成绩折算后计入复试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则按结构化考核成绩计入。
(3)生源不足学科,在首轮院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调剂程序:学院公布调剂学科及调剂录取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生书面申报。在各个调剂录取学科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不同学科组间差异折算后计算。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折算后)+复试面试成绩(折算后)三者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考生复试报到须知
(1)复试报到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2)复试报到地点:哈工大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251教室
(南岗区一匡街2号,原老动物园)
(3)携带材料要求
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位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
(4)所有复试考生在
(5)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包括管理信息系统与系统工程、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学科企业管理方向的考生,要求在
(6)所有进入复试线的统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培训部解释。
咨询联系人:
管理学院研究生培训部 徐蕾 郭文轩 0451—864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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