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第三批)
根据《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管理 成立 “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招生工作。 组长:刘力钢 副组长:陶淑慧、张胜强、霍春辉、邵剑兵 组员:韩亮亮、刘建华、姚树中、曲赜胜、田甜、胡晟妍、滕书娟、李莹、刘宇 二、复试分数及名单 辽宁大学商学院2015年审计、会计专业学位类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如下:
复试名单详见“(第三批)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 三、复试时间 会计、审计硕士2015年4月13日、14日。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形式 专业硕士: 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1)笔试:政治理论、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 政治理论考试要求: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卷面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考试题型:简答、论述、材料分析 (2)面试:外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6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占40%),政治理论10分(卷面满分100分)、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二)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 (1)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两个部分。 (2)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成绩不足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外语测试由公共基础学院负责,每个小组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包括朗读、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60分,成绩不足36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占60%(卷面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占40%(满分24分,成绩不足14分者,视为复试不及格)。 (2)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分为A、B两套。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3)政治理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分。卷面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5)专业课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考生有已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项目等,请在复试携带相关材料及证明)。 (6)复试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面试成绩。 (7)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和当场回答的方式,指定参考书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8)笔试时考生手机及带有记忆、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需交监考教师,待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本人。面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应关机,面试结束前不可随意离开考场。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 (1)政治思想素质考察成立由商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及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为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为面试问答,并由考察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 (2)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3)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采取题卡测试的办法,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复试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请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记入总成绩。 五、录取原则 1、2015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中,学术型硕士、资产评估硕士采取等额复试和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按1.5:1比例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60分)+政治理论(满分10分)。 4、参加复试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复试成绩方可有效。 5、资格审查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四条的规定。 6、体检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五条的规定。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笔试单科卷面成绩未达60分者;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达不到14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5、在复试中政治思想素质考察或心理素质测试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6、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结果由商学院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4-62202136。 九、附则 1、复试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请参见《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 2、本方案解释权在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院商议后确定。 3、详细信息可登陆商学院网站查询。 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 ||||||||||||||
附件【(第三批 )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docx】 附件【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docx】 附件【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doc】 附件【商学院第三批复试名单(更正).xlsx】 |
根据《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管理 成立 “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招生工作。 组长:刘力钢 副组长:陶淑慧、张胜强、霍春辉、邵剑兵 组员:韩亮亮、刘建华、姚树中、曲赜胜、田甜、胡晟妍、滕书娟、李莹、刘宇 二、复试分数及名单 辽宁大学商学院2015年管理学学术学位类、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类、审计、会计专业学位类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如下:
复试名单详见“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 三、复试时间 学术型、资产评估2015年4月2日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形式 1、学术型: 复试由外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70分,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2、专业硕士: 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1)笔试:政治理论、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面试:外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6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占40%),政治理论10分(卷面满分100分)、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资产评估硕士: 复试由外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70分,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二)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 (1)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两个部分。 (2)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成绩不足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外语测试由公共基础学院负责,每个小组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包括朗读、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2、学术型、资产评估硕士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及综合素质的面试满分为70分,成绩不足4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考生有已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项目等,请在复试携带相关材料及证明)。 (3)复试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面试成绩。 (4)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和当场回答的方式,指定参考书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5)每名考生的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6)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应关机,考试结束前不可随意离开考场。 3、审计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60分,成绩不足36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占60%(卷面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占40%(满分24分,成绩不足14分者,视为复试不及格)。 (2)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分为A、B两套。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3)政治理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分。卷面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5)专业课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考生有已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项目等,请在复试携带相关材料及证明)。 (6)复试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面试成绩。 (7)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和当场回答的方式,指定参考书目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8)笔试时考生手机及带有记忆、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需交监考教师,待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本人。面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应关机,面试结束前不可随意离开考场。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 (1)政治思想素质考察成立由商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及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为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为面试问答,并由考察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 (2)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3)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采取题卡测试的办法,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复试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请见《辽宁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记入总成绩。 五、录取原则 1、2015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中,学术型硕士、资产评估硕士采取等额复试和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按1.5:1比例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学术型、资产评估硕士: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70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60分)+政治理论(满分10分)。 4、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参加复试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复试成绩方可有效;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会计学专业但未能复试,且申请调入我院其他接收调剂专业的考生,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调剂;校外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状态,且档案及试卷按规定时间到达我校后复试成绩方可有效。 6、第一志愿报考且进入本专业复试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各复试批次之间分别排序。 7、资格审查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四条的规定。 8、体检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五条的规定。 9、调剂工作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第六条的规定。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笔试单科卷面成绩未达60分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达不到42分者、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达不到14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5、在复试中政治思想素质考察或心理素质测试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6、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结果由商学院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4-62202136。 九、附则 1、复试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请参见《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 2、本方案解释权在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院商议后确定。 3、详细信息可登陆商学院网站查询。 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 ||||||||||||||||||||||||||||||
附件【(第二批)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docx】 附件【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doc】 附件【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docx】 附件【商学院第二批复试名单(更正).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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