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的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学院复试小组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按《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硕士学位点成立学科复试专家组。
(1)学科复试专家组按学校和学院复试办法,规范行使学术权力,负责组织实施本硕士学位点的具体复试工作。具体职责:①按要求科学命制复试试题,并尽保密职责;②按要求对考生进行学术及思想品德考查测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有关程序进行客观公正评分。
(2)学科复试专家组成员由专业综合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英语测试专家(不少于2人)、笔试监考教师(不少于2人)、秘书至少1人组成。
(3)复试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各学位点复试专家人选由各学位点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各学位点应依据职称、科研成果、已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次数、师德表现、年度考评结果等指标,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为复试专家。
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与复试有关的任何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和相关承诺书。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工作纪律
1、学院复试小组对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内容:(1)《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行为。
2、复试的监督。
(1)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
(2)学院复试小组对各硕士学位点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察。
(3)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学院复试小组组织对各学位点复试的笔试、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现场进行全程录像。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学位点的复试安排必须公开、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3、学院复试小组名单、各硕士学位点学科复试专家组名单,除按程序报送外,对外一律保密。
4、专业笔试题目和参考答案、专业综合面试题目在开启前,进行严格保密。参与复试命题工作的教师签署《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在命题结束后,将责任书交送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四、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工作
1、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各学位点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
2、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各学位点负责资格审查的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按《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3、学院各学位点复试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4、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对合格的考生按不同学位点的初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5、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录取不足时,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以后批次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
6、调剂工作按《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学院各学位点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进行。
(7)2015年学院各学位点所有调剂数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和国家指定的研究生招生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8)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2015年不接收考生调剂。
7、复试工作根据各学位点招生复试工作计划和招生进程的具体情况可以分批次组织实施。
8、学院各学位点根据招生进程和工作计划,确定各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批次复试名单由各学位点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办法确定,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9、各批次复试名单将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示,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
五、复试考核科目、复试内容以及成绩评定
1、复试科目与权重。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二级学科研究生复试科目为三门:(1)专业课笔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40%);(2)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40%);(3)英语听说测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2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1)笔试,包括政治理论和管理综合基础(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30%);(2)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和综合能力(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3)背景调查(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2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复试科目为三门:(1)专业课笔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40%);(2)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40%);(3)英语听说测试(100分制,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100分标准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专业课笔试题目和参考答案由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组织人员命题,命题范围严格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发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题结束后,由复试专家组长统一保管,并执行严格的保密政策。开考时将专业课笔试试卷交由监考教师组织考试。
专业课笔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交回复试专家组,由复试专家组长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流水式集体阅卷,每位阅卷教师均应在试卷上规定的位置签字。
复试专家组长和所有参与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政策。
专业课笔试的监考教师应不少于2人。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专业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8)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应提前准备专业综合面试题目,提高面试题目的质量和专业水平,要求能够比较全面地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综合面试题目由复试专家组组长统一保管,在面试开始前执行严格的保密政策。
每一面试小组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5人,应配备秘书至少1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对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由考生即席回答。复试专家根据面试评分表的要求独立评定成绩(按100分制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实行实名制打分;以算术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保留到整位数,整位数后的第一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对汇总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表,专业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场对成绩表逐一签字确认。
复试专家组的专业综合面试也可以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综合面试题目,复试专家可以在抽取题目的基础上补充提出问题。补充提问的回答情况应纳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专家组秘书应对专家所提问题及考生的回答情况作出详细记录。经秘书、全体复试专家、专家组长签字后上交学院招生复试小组存查。
4、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测试严格执行《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与评分标准》的各项规定。专家应不少于2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部分40分,口语部分60分。
复试专家应在英语测试记录表上签字,同时对汇总的英语听说测试成绩表逐一签字确认。英语听说测试成绩保留到整位数,整位数后的第一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5、复试成绩确定。
汇总合成的复试成绩表,应由专业综合面试专家和英语听说测试专家逐一签字确认(汇总合成的最终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学术型研究生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二级学科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5+背景调查成绩×0.2
(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6、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及总成绩的评定。
(1)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整位数,整位数后的第一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2)学术型研究生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二级学科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3)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4)会计硕士(MPAcc)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0.5
(5)各学位点初试成绩折算所得商数均保留到整数位,整位数后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小数点依次四舍五入,第二位后不计。
7、汇总上报的总成绩表,按最终成绩由复试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8、学院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应于复试当天通知考生。
9、学院各学位点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一票否决”原则,对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按《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10、加试(不含MBA考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内容为2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考试科目严格按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发布的加试科目组织,加试时间、考场由各学科硕士点复试专家组确定,并报学院复试小组备案。
加试考试的监考老师应不少于2人。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学院复试小组按要求将各学位点各批次的复试时间、地点、每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告。
2、各硕士学位点第一批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3、各硕士学位点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根据进程另行安排,并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告。
七、复试流程
1、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安排。各学位点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本硕士点复试工作安排,报学院复试工作办公室。
2、发布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并通过电话方式进一步进行通知和确认。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免推生参加体检。
3、查验证件。复试当天查验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应届生的学生证或者往届生的毕业证,与电子数据打印的书面信息进行核对,对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4、收取复试费。复试当天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复试体检费并开具收据。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照硕士点安排参加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各学位点应在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场所张贴复试工作安排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6、确定拟录取名单。免推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复试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7、公示拟录取名单。各学位点将拟录取名单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意见等。
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置待录取状态,并要求考生现场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待录取”。
8、政审表发放:各学位点对拟录取并同意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免推生、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发放政审表,由考生带回原单位进行政审(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由其毕业学校的学院的学工办进行政审;考生为往届毕业生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政审,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复试结束后,各学位点应按规定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复试材料。
八、体检流程
1、体检地点:首钢医院体检中心。具体路线:北方工业大学正门西侧200米路北即到首钢医院,首钢医院正门进门直行50米右拐即到体检中心。
2、领取体检表方式:考生按复试学院通知时间及地点领取体检表,并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当天,体检前空腹,不进早餐。
4、周一至周五体检时间为上午9:15——10:15,3月21日(周六)、22日(周日)体检时间为上午8:00——9:00。请考生务必准时参加体检,在体检现场具体听从首钢医院体检中心所做体检事宜安排,不要急躁。
5、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必须是本人参加体检,不得替检。
6、体检收费 150.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本人在体检时直接交首钢医院体检中心,请考生提前备好零钱。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申诉举报电子信箱: 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十、其他
1、本细则与学校相关规定如有不符,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10-88803980。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1、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
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中国会计硕士网注:校方第一次发布时MPAcc复试分数线为195分,后更新信息调减为175分
2、复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安排
⑴领导小组向各复试小组传达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划定复试分数线。
⑵各复试小组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办公室,确定学院复试名单、时间、地点,按要求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办公室。
⑶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体检表及政审表(只有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办理体检与政审),查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具体组织复试,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相应操作。
⑷加试:同等学力生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及考场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⑸复试:复试的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各学院安排。
⑹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复试成绩于复试当天通知考生。
⑺体检:体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地点为首钢医院。
⑻复试环节须确保考题科学性和保密性,各学院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做好复试试题命制、保密及评卷工作。各学院应确保复试工作符合教育部、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
3、复试比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上线生源情况,按合适比例拟定复试人数与本学科招生规模数之比。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复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四部分内容,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⑴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⑵专业综合面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每一面试小组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括: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b、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c、专业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e、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f、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g、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h、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⑶实践环节考核,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由文法学院配合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参照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我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时,我校组织导师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对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是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加权的和。加权权重由各学院视学科专业的情况自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30%,实践环节考核权重为2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加分政策。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整数位)。初试成绩为考生原始初试成绩除以五(工商管理硕士除以三)所得商数(保留到整数位)。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不同情况自定,初试成绩权重为50%—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
8、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9、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校园网相关学院网页(http://grd.ncut.edu.cn)、查询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通过我校校园网(www.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10、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调剂基本条件:
⑴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有报考年限限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⑻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⑼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调剂基本程序如下:
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⑵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⑶学院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⑸学院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⑹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接收待录取通知
考生向我单位申请调剂,须符合我单位调剂要求。
各学院遴选优秀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11、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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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PAcc考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