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符合以下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参加复试。现公布如下:
一、2015年我校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金融学 | 339 | 45 | 68 |
法学理论 | 357 | 42 | 63 |
刑法学 | 344 | 42 | 6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37 | 42 | 63 |
审计 | 172 | 40 | 80 |
会计硕士 | 190 | 40 | 80 |
其他专业均执行国家A类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底4月初。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调剂考生接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复试通知且本人确认,方可参加复试。
(一)接收调剂生专业
学术学位类: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此专业为我校与东北师范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联合培养)、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
专业学位类: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公共管理(报考会计、审计等管理类联考的专业,且本科毕业满三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方可调剂该专业)。
(二)调剂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所有学术学位类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4、专业学位类专业接受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
5、调剂专业外语语种按《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要求。
(三)调剂流程
1、3月18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外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3、同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要求复习,准备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会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6、我校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底4月初,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http://125.223.213.254/web/index.aspx)。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431—84539140
联系邮箱:yzb84539140@126.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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