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髙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 号)及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做好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复试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分数线(B 类考生)要求。其中,会计专业硕士(MPACC)考生进入复试的总分成绩要求:总分≥193 分。
(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非会计专业硕士(MPACC)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249 分,单科(满分=100 分)≥30 分,单科(满分>100 分)≥45 分。
(三)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四)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申请。
(五)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 120%的学科专业,将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六)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