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经济与管理学院 |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 待定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530会计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 | |
(全日制)
学制2年, 学费15000元/年 | 30名左右 | |||
② 204英语二 | ||||
(非全日制) 待定 | ||||
学制3年,一次性交纳20000元 | ||||
沈阳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时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针对我校2018年招生报名工作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元/人/年(其中:安全工程专业型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一次性缴纳20000元/人。 二、奖励和资助优惠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2018年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一志愿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种类及金额标准如下: (1)一志愿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我校复试线录取的考生(不含三本、自考、网络教育、同等学力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元/生。 (2)生源奖学金:凡是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三本、自考、网络教育、同等学力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生。 (3)夏令营优秀营员奖学金 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学生,如经过初试复试被第一志愿专业拟录取为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报到并且学籍注册成功后,凭“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可一次性获得奖励金1000元。 说明:新生入学奖学金种类(1)、(2)之间不兼得。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为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生,不纳税。 3.学业奖学金:为了鼓励研究生提升学业水平,发挥创新能动性,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12000元/生,比例为10%,二等奖6000元/生,比例为20%,三等奖3000元/生,比例为40%。 4. 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5. 优秀研究生奖:辽宁省优秀研究生、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二)一志愿研究生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助教津贴。 (1)助管津贴:为了提升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管理能力,学校设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津贴标准:800元/生/月。 (2)助研津贴:导师对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岗位,津贴标准:自然科学学科最低为2000元/生/年,人文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类学科最低为1000元/生/年。 ( 3 )科研项目补贴: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的多少,对研究生发放科研项目补贴。 (4)助教津贴:学校提供一定比例的助教岗位,安排研究生协助导师助课、助实验或相关科研活动,津贴标准: 1000-1500元/生/科。 (三)研究生入学、学习保障制度 1.特困生援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研究生在学费上将给予适度减免,开启绿色通道。 2.住宿费减免制度: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免住宿费。 3.企业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企业奖学金用以资助学习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研读。 (四)导师选择的优先权制度 2018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优先选择导师。 此政策如有变动,以新政策为准。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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