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时需符合调入专业的具体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7.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复试前须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
三、调剂流程
1.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我校设置的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不在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2.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所有调剂考生须参加招生学院安排的调剂复试,复试前须完成心理测试和复试费用缴纳。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调剂及复试实施细则,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根据工作进展,我校拟分批次开启调剂服务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四、其他
1.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查看调剂复试相关政策及安排。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调取档案、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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