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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3会计专硕MPAcc接收调剂

时间: 2023-03-29 17:11 作者:MPAcc考研网 来源:未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3号)、《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绍学院发〔2013〕10号)、《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点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统一组织。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备研究生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审定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在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督查小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过程中,各具体工作小组分工如下:

  1.成立“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3.成立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成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成立招生协调与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

  6.成立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

 

    (二)商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选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且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参加本次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做到全过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坚决落实“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主动回避,不参与复试工作”制度要求。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复试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5.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复试分数线:会计专硕(MPAcc)考生复试基本要求为外语不低于51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102分,总分不低于197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思想品德考核等。

  1.笔试:包括专业笔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笔试90分,内容为《会计学综合》;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分)。

  2.综合面试:包括综合能力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情况,满分为70分;

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30

  3.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2023年我院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1-2(具体安排如下表)。调剂考生复试不早于46拟调剂名额待一志愿录取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安排请留意查看学院网站后续通知请参加我院MPAcc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8 日

 

公布复试名单

学院网站

 

4月1日

上午8:30-12:00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

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6号综合楼A405

 

下午14:30-16:30

笔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

报到当天通知

 

4月2日

上午9:00-12:00

综合面试A组(含综合能力、外语水平、思政考核)

报到当天通知

4.1晚上公布分组名单

下午13:30-16:30

综合面试B组(含综合能力、外语水平、思政考核)

报到当天通知

4月3日

 

公布结果

学院网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所有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个人信息及资格审查的材料清单

2. 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见附件2,须完成签字盖章

5. 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6. 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结论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供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 其他材料

 (1)大学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在拟录取前需提交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3份;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须考生本人签名

 

特别说明:

1)本学院各学科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个别材料,提前联系学院申请缓交,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同时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补齐材料,无故不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五、复试调剂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应符合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会计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和会计专业硕士所在的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且不低于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各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本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本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本专业。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对申请会计专业硕士、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8.学院对会计专业硕士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9.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2.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10.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调剂程序及具体要求

 

  1.学院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5.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三)学院接收调剂的专业

学院

招生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人数和要求

商学院

非全日制

125300

会计硕士(MPAcc

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缺额数和调剂要求为准,关注微信公众号:mpacc100

六、成绩计算与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复试满分为200分,包括笔试100(专业知识90+思想政治理论10分)、综合能力面试7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2*0.3

  4.各项成绩及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成绩类别

考试时间

满分

备注

1

初试

/

300

/

2

专业知识笔试(9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分)

120

100

复试成绩低于60(换算成百分制后)者,不予录取。

3

综合能力面试

不少于20分钟

70

4

外语水平测试

30

5

思想品德考核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

/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成绩且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专业课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

  3.拟录取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七、其它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或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商学院研招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及与《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不一致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复试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网站相关通知。

八、过程监督及信息公开

  1. 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2.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

    学校投诉电话:0575-88342707(研究生院)88342357(纪委监察室)

  3.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xy.usx.edu.cn/zsgz/yjszs.htm

    学院投诉电话0575-8834508988346469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网站及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绍兴文理学院学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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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PAcc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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