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最低分数线
我所根据教育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确定报考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
 
 报考专业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财政学(学术型)  | 378  | 50  | 75  | 
会计学(学术型)  | 368  | 50  | 75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术型)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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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学位)  | 205  | 41  | 82  | 
审计(专业学位)  | 202  | 41  | 82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型)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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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速与我办联系,确认复试。
确认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5
二、 招生名额说明(含增补计划)
专业  | 招生名额  | 推免生  | 可用名额  |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单科线  | 
财政学  | 32  | 5  | 27  | 1:1.2  | 32  | 378  | 50/75  | 
会计学  | 31  | 6  | 25  | 1:1.2  | 30  | 368  | 50/75  | 
会计硕士  | 45  | 7  | 38  | 1:1.2  | 48  | 205  | 41/82  | 
审计硕士  | 32  | 3  | 29  | 1:1.2  | 35  | 202  | 41/82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术型)  | 6  | 0  | 6  | 1:1  | 6  | 学术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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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型)  | 3  | 0  | 3  | 1:1  | 3  | 专业型: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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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须知
一、复试内容与基本要求
1、符合我所确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并电话确认的考生,请于2012年4月17日至4月20日参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确认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5)
2、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复试(含笔试、面试)等环节。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我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3、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成绩单参加复试。
4、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学术型初、复试笔试之和占录取总成绩70%,复试口试之和占录取总成绩30%。专业硕士初、复试笔试之和加政治笔试的30%占录取总成绩70%,复试口试之和占录取总成绩30%。录取原则为择优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将采取信函、通讯及派人外调等多种形式进行)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和地点
复试时间:4月17日-19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 复试具体安排  | 
4月17日(9:00-11:00)  | 审查资格、缴费 (未参加者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 
4月17日(14:00-17:00)  | 专业笔试:具体地点请看我所一楼大厅通知  | 
4月18日(9:00开始)  | 口试:具体地点请看我所一楼大厅通知  | 
4月19日(13:00)  | 我所一楼大厅集合体检(要求早餐少食、非油腻,不食中餐,空腹体检)  | 
注:外语(听力、口语)、经济学综合、专业各科口试同时进行,考生分别参加各科复试,中途不得离场。因擅自离场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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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和地点
复试时间:4月18日-20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 复试具体安排  | 
4月18日(10:00-11:00)  | 审查资格、缴费 (未参加者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 
4月18日(14:00-17:00)  | 专业笔试:具体地点请看我所一楼大厅通知  | 
4月19日(9:00-12:00)  | 政治笔试:具体地点请看我所一楼大厅通知  | 
4月19日(13:00)  | 我所一楼大厅集合体检(要求早餐少食、非油腻,不食中餐,空腹体检)  | 
4月20日(9:00开始)  | 口试:具体地点请看我所一楼大厅通知  | 
注:外语(听力、口语)、经济学综合、专业各科口试同时进行,考生分别参加各科复试,中途不得离场。因擅自离场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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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1、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210元/人。
2、资格审查的具体所需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成绩单及身份证。
3、资格审查及缴费请按规定时间到309教室办理。
(三)体检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要求早餐少食、非油腻,不食中餐。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交费收据。
2、体检地点及时间:4月19日下午13:00在新知大厦一楼大厅集合,统一组织去海军总医院体检。
(四)我所研招办地址及乘车线路
1、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2、乘车线路:北京站乘地铁阜成门站下车换乘121、106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北京西站可乘40路、运通102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
三、复试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复试结果将于2012年五月初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crifs.org.cn。
四、复试录取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8190380 88190325
专用监督电话:8819118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82837219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各大相关网站。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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