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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9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

2018-09-10 动态消息 硕士招生 博士招生 点击: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2政审表
纸质版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2019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doc
3.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19年专家推荐书(直博生).doc
)。
4.拟申请学院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见相关申请学院网站公告要求)。

    三、流程
1.申请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学校及学院相关说明及要求,按照申请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各学院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见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等,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
3)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申请复试的推免生由北航校医院组织体检,相关事宜由各招生学院及校医院统一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19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须确定并公布复试结果。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pdf

四、其它说明
1.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或2019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5.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6.已获得各学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7.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8.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9.  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10. 我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其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博士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硕士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00 元。

附:各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各学院将陆续发布)


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0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03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00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0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006计算机学院

00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08经济管理学院

009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010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01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2外国语学院

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014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015宇航学院
 

017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019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020法学院

021软件学院

024中法工程师学院  


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027化学学院


028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030空间与环境学院

DFJ航空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大飞机班

04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